北大研究生立遗嘱:财产全捐掉 排除母亲继承 原因唏嘘
北京大学研究生小胡
不久前做了一个重大决定
订立一份遗嘱
希望将自己的所有财产
捐赠给母校
排除母亲与其他亲属继承的可能性
小胡从小父母离异
跟着父亲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亲生母亲从没照看过自己
多年后,疼爱自己的
父亲与爷爷奶奶相继离世
小胡一直无法从悲伤中走出来
并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
与双向情感障碍
为此还住进了医院治疗
就在这种情况下
亲生母亲都没来医院看过自己
小胡靠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北京大学的研究生。学习过程中,学校的老师与同学们给了他很大的帮助,让他深受感动。来到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时,小胡希望将自己的所有财产捐赠给母校,排除母亲与其他亲属继承的可能性。
《民法典》1127条中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本案中,小胡从小没有得到过亲生母亲任何的爱。但如果小胡没有订立遗嘱的话,他的亲生母亲是有资格继承到小胡的遗产的。然而,这并不是小胡想要看到的结果。也正是由于小胡订立了遗嘱,实现了为母校发展尽一份力的愿望,也避免了亲生母亲在自己去世后争夺财产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