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情报

最严地段招生!2018年各区小学统筹规则发布

2018-04-25 09:54:09

  虹口

  不要求五年一户

  入户截止时间:4月23日

  摘自《虹口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1. 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公办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2. 选择申请在居住地就读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虹口区招生政策虽然没有明确要求“五年一户”,但热门学校比如四中心小学,自己的招生简章中却规定“五年一户”,全市还有普陀区也是这样。

  另外,参照2017年虹口的几所热门小学入户年限要求,广灵路小学要求满一年,四中心差不多也是一年比较保险。

  2018最严地段招生·虹口四中心

  四中心2018年招生简章的户口排序表顺如下:

  对口入学的资格认定(截止日为4月23日):

  新生录取仍继续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对口入学。由于生源分布不均,当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排序细则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在联合招生地块或邻近联合招生地块范围内统筹安排。最迟于8月15日前发出入学通知书。

  户口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与户主是直系亲属关系、报名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序,直至额满:

  1、实际居住在对口居委,具有对口居委全家(父、母和子女)户籍,且其中至少有一人为房屋产权所有人。

  2、实际居住在对口居委,且在户主处报出生至今的。

  3、实际居住在对口居委,全家(父、母和子女)户口在居住地连续三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满足上述对口入学资格、报名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同等条件下,学校根据全家(父、母和子女)持有房产具体情况依次排序,直至额满。

  未被民办录取:满足上述对口入学资格、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整体放在以上排序的第3类之后),按照上述顺序再次排序。同等条件下,根据全家(父、母和子女)持有房产具体情况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备注:凡无法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本区域户籍适龄儿童,将在户籍地所属联合招生地块内统筹安排入学;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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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哪学 作者:林黎 责任编辑: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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