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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开始 如何操作看这里

  市税务局介绍,2022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了!适用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需要进行年度申报,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经营所得?

  1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二、哪些人应当办理?

  1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还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三、什么时候办理?

  申报地点如何确定?

  申报时间:

  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2022年度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办理。

  申报地点:

  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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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发布 作者: 责任编辑: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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