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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一审宣判 刘鑫被判赔偿69.6万

    刘暖曦曾拒收起诉书和传票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就读于日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在东京中野区一公寓内,被好友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2017年12月20日,陈世峰因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暖曦的法律诉讼。2019年10月28日,江秋莲以生命权纠纷为由起诉刘暖曦,立案成功。

    在江秋莲提起诉讼后,2020年3月29日,因刘暖曦拒收起诉书和传票,人民法院公告网以公告形式送达。6月5日,该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江秋莲未出席,刘暖曦及律师也未曾出席。后受新冠疫情影响,该案原定于6月30日的庭审时间予以顺延。

    2020年11月20日,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江秋莲因身体原因未出席,其代理律师和刘暖曦方代理律师出席。

    立案18个月后,2021年4月15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原告及双方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出席庭审,刘暖曦本人未出席。审判长最后宣布,鉴于本案双方争议较大,不当庭宣判,何时宣判另行通知。

    2021年12月27日,江秋莲收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该案件将于12月31日开庭宣判。但在开庭前一晚,因审判长身体不适,开庭宣判被取消。

    2022年1月4日,江秋莲再次收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该案件将于1月10日开庭宣判。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新京报记者 吴采倩 实习生 汤赛坤 丛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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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 责任编辑: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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