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沪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 11月5日起报名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于2022年3月11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确认。确认后,招录机关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准考证、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4年且考核优秀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公安司法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面试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至3月21日(公安机关因招录人数较多,经批准面试时间可适当延长)。

    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同分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同分的,则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个别职位拟录用人数与面试实际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录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招,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应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可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方式

    经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

    首轮招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录机关职位的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计划于2022年5月在公务员招录笔试合格考生中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

    十一、疫情防控

    在本次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将在笔试、面试等工作前及时发布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结合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其他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网上报名技术、考务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残疾人专项招录政策咨询电话:56386733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136300

    监督电话:64333772

    各招录机关负责接受报考者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咨询电话一览表》。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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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发布 作者: 责任编辑: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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