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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卖婴儿身份“洗白”调查:报假警 真落户

    “要理性看待所谓的‘良性违法’行为,不该纵容”

    新生儿亲生父母假借“送养”名义,出卖自己的亲生孩子,换取高额利益,是目前构成拐卖儿童罪中比较突出的一类。

    儿童失踪预警平台(CCSER)创始人、北京安盟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张永将指出,无论是公安部的儿童失踪紧急发布平台,失踪人口DNA数据库、还是CCSER等民间互助平台,对于“亲生亲卖”这一类犯罪事实,几乎束手无策,“孩子的亲生父母既是案件的出卖方,也是受益人,不容易暴露。我们根本无法及时发现案件的发生,更别提快速打击和查找了。”

    他认为,通过以“捡拾弃婴”的方式报假警,为违法收养的孩子办理落户的现象,是“亲生亲卖” 形成完整产业链后,为规避法律风险而衍化出一种更加隐蔽的犯罪手段。

    上官正义向澎湃新闻表示,近年来,此类犯罪行为在全国各地均有发生,呈上升趋势,公职人员通过“暗箱操作”,行使职能之便,徇私枉法,为“洗白”被拐儿童身份提供庇护,给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带来了巨大挑战。“暴露出了儿童收养在制度建设、政策环境及实际操作等方面,都存在程序漏洞。”

    该如何打击此类犯罪行为?上官正义认为,首先,要加强制约和监督基层公安派出所、民政部门及儿童福利机构这三方职能部门的实质审查规范,堵死执法层面可能出现的漏洞。

    除了提高职能人员职业素养,加强多部门的协调审核机制外,上官正义建议,全国公安机关可以对“捡拾弃婴报案证明”采用统一编码,开具后及时存档,定期审查。同时,公安部门可协同民政部门,对近年来以捡拾弃婴的方式,办理合法收养程序的家庭展开二度排查。

    张永将认为,可以借鉴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形成多人陪审团制度,如招募具有公信力的民间人士或者从各行各业随机抽选的普通民众,共同处理弃婴的收养问题。他解释,如果出警人员或者开具收养证的民政部门负责人权力过于集中,就容易出现提前串通的情况。但当负责人的权力被分化,孩子的收养出现了一定的随机性及不确定性,就可以达到一定的预防效果,从而破坏买卖关系。

    “如果我假称拾到孩子,但发现不能指定让我收养这个孩子,那谁会冒如此大的风险,花钱买一个‘可能性’,还再去报假警呢?” 张永将说。

    其次,拐卖儿童是一个结果导向的犯罪行为,在调整与完善现行收养制度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买方的行政处罚力度。

    在此前的交流过程中,前述建始县民政局彭主任向澎湃新闻提起,之前有太多弃婴是因为只能生一个,生育政策放开后,捡到孩子的情况很少发生。去年,建始县当地发现一个弃婴,登报后,全国各地电话蜂拥而至,不少夫妻从外地赶来咨询领养事宜。他曾一天接到200多通电话,一直从上午9点打到晚上12点多,“手机打关机,我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对比民政部网站发布的2015年-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孤儿50.2万人。这个数字逐年大幅递减,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孤儿19.3万人——同比减少了30.9万人。但五年间的全国办理收养登记件数总体而言浮动较小,除了2015年超过2万件,2016年至2020年,均超过1万件。稳定的收养需求始终存在。

    民政局网站《2020 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的2016年-2020年收养登记情况表“立法层面需要考虑实际情况。”结合多年在基层民政部门工作的经历,彭主任认为,可以适当修改,扩大收养人的范围,简化领养手续、降低收养门槛,提高领养成功率,出台更多的细则。

    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会长、江西省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李云龙指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报假警一般处以刑事拘留和罚款,缺乏对买方的威慑力。如果将此类报假警案件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挂钩,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愿意冒风险的人就会少很多。

    章兴说,接回孩子的当天,刘雁的爷爷塞给他500块钱,“连自己的亲孙女,都只给200块”。刘雁说,每个人爱孩子的方式不同,她会在自己的经济范围内,给予孩子最好的。张芦依说,这个孩子,像个小天使,让她相信了何为缘分。

    但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张善根向澎湃新闻特别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中较为盛行“如果结果是好的,或者初衷是好的,违法就是可以原谅”这类观念,很容易造成纵容违法犯罪的恶果。

    张善根认为,保护儿童的方向应当是压实父母的监护责任和法定义务,保障儿童在原生家庭中健康成长,而不是出现可能不利因素时就把孩子转给其他人收养。这在本质上可能会背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也会诱发买卖孩子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要理性看待所谓的‘良性违法’行为,不该纵容,更不应当鼓励类似行为的发生。”

    他认为,对于章兴或张芦依这样因无法生育或失独等原因而走上非法领养之路的家庭,国家相关部门可以加强政策性保障和福利。

    今年9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581号建议的答复》,释放了积极的信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官网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581号建议的答复》针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关于不孕不育症辅助治疗纳入国家医保提高人口增长的建议”,国家医疗保障局答复称,医保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品纳入支付范围,提升了不孕不育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同时,逐步把医保能承担的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费用可控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国家医疗保障局表示,将进一步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完善政策,努力提升不孕不育患者的保障水平。

    “良好的公共政策和社会福利,其实是阻却违法犯罪的最佳利器,一味依赖法律高压来打击,难以真正化解儿童买卖的困局。”张善根说。

    (文中张芦依、章兴、刘雁均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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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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