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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挖笋挖到春秋战国陶瓷器 主动上交博物馆

    网友评论


    检察官说法

    那么,挖到文物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呢?

    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主办该案的检察官戴琼英表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当立即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十五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戴琼英说,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发现文物,一定要及时向文物部门汇报,保护现场、上交文物。如果私分、私藏,都是触犯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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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北晚新视觉 澎湃新闻 金台咨询 作者: 责任编辑: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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