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判定离婚百万嫁妆男方分两成 原因在这里
小玲父亲出庭作证
他说
给女儿汇款100万元只是为了有个存单在婚礼上撑场面,并没有赠与女儿和女婿的意思。
但小玲和小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
小玲曾告诉小军
100万元交给父亲帮忙打理
每半年支付一次收益
第一笔收益7.5万元已经给她了
经过法庭调查
小玲的银行账户
确实有这笔钱进账
判决
奥迪车归男方所有 百万汇款女方得80%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
双方结婚时间不长,两度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被准许后,关系没有改善,可以认定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准予双方离婚。考虑到婚生女未满3周岁,长期由母亲照顾,因此归小玲直接抚养更适宜。酌定小军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至婚生女年满18周岁。小军享有探视权。
那么
奥迪车和百万款项
到底归谁呢?
关于奥迪轿车
法院认为,在结婚登记前,小玲父亲与小军共同提车,将车辆登记在小军名下,应视为对小军的单方赠与。现在没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车辆属于小军的个人财产。
关于100万元款项
法院认为,这笔钱是在结婚登记后转账的,并于婚礼上展示,寓意长辈对孩子未来婚姻生活的祝福,没有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再结合夫妻双方的聊天记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玲父亲的说法没有证据支持。不过,考虑到100万元款项来自小玲父母,小玲与小军结婚至离婚的时间较短,以及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酌定小玲分得100万元款项及75000元收益的80%,小军分得20%,即由小玲向小军支付2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