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婚姻法学奠基人巫昌祯逝世 努力推动我国反家暴立法
据中国政法大学介绍,在上世纪80年代的法大校园,巫昌祯以讲课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的教风著称,还主持编写了多个版本的婚姻法学教材。
她与另外三位女教师薛梅卿、严端、孙丙珠被同学们称为“法大四大才女”,在校园中广受敬佩和喜爱。另据人民法制网资料,巫昌祯曾获“北京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中国政法大学“四大才女”教师,左二为巫昌祯。
20年努力推动我国反家暴立法
除了是一名出色的婚姻家庭法专家、法学教育工作者,巫昌祯还是一位知名的妇女权益保护者和法律援助律师。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她在北京市妇联担任兼职副主席,牵头建立了由清一色女性法律人执业、专为女性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市第八律师事务所,巫昌祯自己也义务接办了多起公益诉讼。其中就包括有很大影响的“刘月兰案”——巫昌祯帮助这位不堪丈夫虐待、拿起法律武器的农村妇女赢得了官司。
据《中国妇女报》报道,1989年,全国人大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规划,巫昌祯任起草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这部法律于1992年提前问世,成为我国第一部专门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
而在1995年,在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引入了“家庭暴力”这一概念之后,巫昌祯又开始着手反家暴工作,并推动相关立法。
公认的立法突破发生在1997年启动的婚姻法第二次修改工作中。作为人大法工委立法小组专家,巫昌祯等人提议,在新婚姻法中对家庭暴力予以规制,最终使“禁止家庭暴力”写入了婚姻法总则。
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时,巫昌祯任专家组组长。此次修改,明确了“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并规定了多机构合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干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