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非沪籍幼儿园入园政策 非沪籍不能报示范
黄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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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沪籍不能报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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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1所公办园 1所公益性民办园(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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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积分满120分全区范围内统筹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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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积分不满120分,按“黄浦区非沪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打分排序入园(外籍、港澳台儿童参照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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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网报时选择的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
关键时间:
政策原文:
非本市户籍幼儿可选择居住证明地址所在街道内的一所非示范性公办幼儿园作为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公办报名点),报名点仅作为非本市籍幼儿信息报名采集,与是否录取、录取园所无直接关系。同时由于公办幼儿园名额有限,务必选择一所公益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报名。
非本市户籍儿童,验证当天需携带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打印的《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或登记成功短信及儿童、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2、3)。
符合报名对象和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父母一方持本区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小班适龄儿童,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园。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小班适龄儿童,按照“黄浦区非沪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持证打分,视学额和打分情况逐步安排入园。外籍、港澳台儿童参照此条。
附件3: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消资格)
(一)父母稳定居住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居住证磁卡、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等
2、若在招生区域内有直系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以及房屋产权人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3、若直系亲属有招生区域内户籍的,提供直系亲属户籍证明及直系亲属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4、若父母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积分通知书”,积分通知书上显示的居住地在招生区域内,且注明申请入园儿童本人为同住子女
(二)父母稳定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证明
2、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载明的“灵活就业登记情况”)
(三)幼儿证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幼儿本人户口簿、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幼儿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等
(四)奖励项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技术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原则上须经相关部门官网验证视作有效)
2、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