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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前劫杀案“凶手”喊冤 案发时在700公里外

    “无论在哪里服刑,我都没有承认过我杀了人。元谋的命案发生时,我在700公里外的盈江打工,怎么可能出现在案发现场?”近日,54岁的云南元谋人李金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他已委托律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5年前劫杀案“凶手”喊冤

    李金喊冤,与1994年10月14日凌晨发生在滇北小城元谋的一起抢劫杀人案有关。

    2019年11月7日,云南元谋县,谈起当年遭遇,李金痛苦落泪。 本文图均为 上游新闻 图2002年12月2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1999)川刑终字第444号终审裁定,维持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称成铁中院)判处李金犯抢劫罪、处无期徒刑的判决,“(李金)与他人入室用撬棍、匕首向在靠窗和相邻床上熟睡的姚素华和白鹤林头部、胸部击打、刺杀”,最终导致两名受害者死亡。

    李金入狱后辗转三处监所服刑。2017年7月7日,52岁的李金在失去自由22年后走出监狱。

    和李金同案被提起公诉的普发成、普发能兄弟,被成铁中院以“证据不足”宣判无罪。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成铁检察分院)向四川省高院提起抗诉,四川省高院因被告人“不能如期到案”中止审理。11年后普氏兄弟到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成铁中院对普氏兄弟二人进行了国家赔偿。

    李金的代理律师杨名跨、张具堆调查发现,1994年案发时,李金在云南盈江县务工,不可能回到700公里外的元谋案发现场行凶;生效裁判中据以定罪的直接证据,也只有李金本人的有罪供述,没有任何客观证据;普氏兄弟宣判无罪,更让李金的同案犯是谁成了一个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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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游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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