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课堂

父母“经济条件”不好 也要给孩子这3样东西

  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眼中的天使、心底的宝贝,从孩子来到身边的那一天起,就巴不得把这世间所有的美好都给他。因此,父母们愿意天天“996”、“887”,只为了赚多点钱,好让孩子不愁吃、不愁穿、不愁玩、不愁学。

  然而,我们却经常在披星戴月的奋斗中,忘了孩子真正需要的是什么。要知道,这世上有很多珍贵的东西是单纯的物质换不来的。

  如果一个孩子只在物质上富裕,而精神上贫乏得可怜,那他这一生很有可能都无法获得真正的幸福感,到那个时候,父母连后悔都来不及。所以,让我们一起共勉:再怎么忙,再怎么没钱,也别忘了给孩子以下3种东西:

  1.给孩子足够的陪伴

父母“经济条件”不好,也要给孩子这3样东西,对孩子很“重要”

  现代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父母们在白天一般都忙于工作或生意。累了一天到家之后,也几乎是“死尸躺”或泡在手机上,根本无暇去陪陪孩子。有些离公司远的“996”的家长可能就更夸张了,早上起来,孩子已经被爷爷奶奶送去学校了;晚上回来,孩子可能已经睡下了。

  其实,我们都知道,这一届的家长不好当,工作压力大、孩子也不好管。可是,你不妨去认真问问,孩子心里有多么渴望父母抽出点儿时间来陪陪自己啊,即便只是坐在旁边陪他安静地看会儿故事书、写会儿作业、饭后一起出去小区公园散会儿步亦或者是稍微再早起点儿送他去学校。

  大部分社会研究表明:缺少父母陪伴的孩子,多多少少心里都有一点自卑感和失落感,跟父母的感情也有可能越来越不亲。而有父母充足、高质量陪伴的孩子,会更加自信和充满爱心。时间是挤出来的,钱是赚不完的,趁着孩子还需要你,趁我们还未老,多陪陪他吧~

  2.给孩子应有的尊重和理解

  前几天,去探望发小。我到他们家的时候,发小三岁的孩子跟小朋友玩耍时被同伴不小心撞地上摔了一跤,手肘破了点儿皮。可是同伴没道歉,直接吓得跑开了。孩子特别委屈,一边抱着手肘哇哇大哭,一边抽噎着跟妈妈说,自己被同伴给撞地上了、手特别疼。

  没想到,发小只是抬头说了句“没关系,就破了点儿皮,一会儿就不疼了,别哭啦。”

  孩子见妈妈这么轻描淡写的,瞬间哭得更大声,眼泪掉得跟大串大串珠子似的的。发小这下火了,把孩子拉过来就是一顿吼,“叫你别哭啦,没听见是吗?不许哭,给我憋回去!男子汉动不动就哭,像什么话,闭嘴!再哭我丢你出去啊!”发小这一大声训斥把孩子给吓住了,孩子慢慢地把自己的哭泣调成了震动模式,只是自己坐回沙发上轻轻抽泣。

父母“经济条件”不好,也要给孩子这3样东西,对孩子很“重要”

  我瞬间懵住了。这种场景,我曾经在老家见过许多次。或许是因为在乡下,家长们觉得动不动就哭的孩子不好、太娇气,所以当孩子因受一点委屈或疼痛而大哭时,家长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怒斥孩子憋住、不能哭。他们并没有俯下身子,给孩子一个理解的拥抱、引导孩子把自己的委屈和疼痛表达出来。

  或许是因为远离了童年太久太久,作为家长的我们,总是容易站在成年人的角度去看待孩子,以至于经常用成年人的标准去要求孩子:受个小伤没什么好哭的、遇到点小挫折就哭鼻子的孩子不是男子汉、跟小朋友之间玩耍就该大度点别斤斤计较……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孩子处理事情和情绪的能力并不是天生的。他们不会一生下来就那么坚强、那么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所以,孩子才需要父母们的尊重和理解、引导和教育。

  而尊重和理解孩子的前提,不正是要先接受孩子的情绪、帮助孩子正向面对当前的情绪吗?

  心理学作家讲过的,哭,并不是一种消极的情绪。遇到不好的事情,可以哭出来,就表明你正走在痊愈的道路上了。一个成年人尚且希望身边有人能尊重和理解自己、有人能对自己的境遇感同身受,更何况是一个孩子呢?

  所以,只要不是特别大的原则问题,我们真的没有必要强制孩子过分抑制某种情绪。相反,我们应当允许和引导孩子把自己的情绪适当宣泄出来,并告诉孩子:我感受到你的难过/害怕了,我们一起正确面对它。只有对孩子的尊重和理解给到位了,孩子才有可能逐渐形成一个健康积极、均衡发展的人格。

父母“经济条件”不好,也要给孩子这3样东西,对孩子很“重要”

  3.给孩子适时的教育

  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职责,也是家长们的职责。学校教育可能会止步于孩子学成毕业,但家庭教育是跟随孩子整个成长阶段甚至一生的。家长适时、得当的教育将帮助孩子养成独立、乐观、正确的生活态度和处事能力。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C位妈妈 作者: 责任编辑:湘湘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