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华东师大发布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上海交通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
①大部分本科专业5000-6500元/人·年(不含②-⑦)。
②软件工程专业人民币16000元/人·年。
③视觉传达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④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75000元/人·年。
⑤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45000元/人·年。
⑥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人民币19500元/人·年。
⑦按平台、院(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后按照分流专业标准收费。
2、住宿费为人民币1200元/人·年。
第二十四条上海交通大学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并提供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重要渠道,切实履行“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
第二十五条咨询和联系
上海交大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http://www.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咨询热线:(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du.cn
电子信箱:zsb@sjtu.edu.cn
微信名:上交大
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南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118
传真:(021)63853238
网址:http://www.shsmu.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34206217
第二十六条上海交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上海交通大学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上海交通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