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情报

沪2019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附图解)

    6 区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2019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凭居住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公房凭证、包括公共租赁房在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办理),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19年4月23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

    3月15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7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 5号)等要求,2019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从2018年7月1日起有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19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小学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8 今年小学升入公办初中如何进行系统操作?公办初中如何对口入学?

    今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与小学五年级学生学籍信息对接。

    4月2日-4月13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须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 “入学报名系统”中的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并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

    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4月13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指定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0日),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划片方案。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划片范围可能会有适当调整。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划片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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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教育 作者: 责任编辑: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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