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闻

小学生路上捡6元钱交岗亭 交警帮写“迟到证明”

  拾得现金将被择机捐献

  在父母和老师眼里,王一涵是个性格有些内向的孩子,不太爱说话,也很容易脸红。当天7时30分,父女俩赶到交警岗亭后,小姑娘迫不及待地推开门,略带紧张地跟交警说,警察叔叔,我捡到了6元钱。

  接待王一涵的是沧州市交警二大队煤建岗中队长吴吉国,他告诉北青报记者:“我当天刚刚安排完一早的工作,一对父女就走了进来,说捡到钱,小姑娘很可爱。”据其介绍,现在几乎没有人因为捡到几元钱找警察了,接下来他们会找个恰当的机会把这6元钱捐献出去。

  完成交接后,已经是7时40分,王一涵拉着爸爸要从警亭往外走,因为学校早读开始了。“我们都有点着急,肯定要迟到了。” 王祥臣说。

  这话引起了吴吉国的注意,他赶忙拿出纸笔,给孩子写了一个“证明”:贵学校二年级六班王一涵同学,在上学途中拾到人民币陆元整,交到煤建岗亭执勤交警手中。该同学的行为值得表扬,如因此影响到校的时间,请学校不要责备该同学今天的迟到。拿着这张“证明”,孩子高高兴兴地走了。

  “90后”班主任称童真可贵

  沧州实验二小老师钊雪是王一涵的班主任。据其介绍,当天王一涵确实迟到了。“我们7时40分开始早读,直到10分钟后早读结束,王一涵还没来。她平时表现很好,极少迟到。我刚准备回办公室给家长打电话问情况,就看到王一涵和爸爸来了。”

  钊雪告诉北青报记者,王一涵因为迟到,红着脸很不好意思地溜进教室赶紧坐下。父亲把“证明”交给她并说明了情况。

  身为90后的钊雪表示,王一涵拾金不昧的行为让她一下子感到了童年的纯真,“这样的事情就像我们小时候唱的童谣,永远充满了积极向上。”

  随后,钊雪在课堂上表扬了王一涵。她说,这件事已经汇报给学校,到时候学校还会通报表扬,肯定孩子的行为,“这份童真难得,值得我们好好呵护”。

  文/本报记者 熊颖琪 通讯员/孙明山

  原标题:小学生捡钱交岗亭 交警帮写“迟到证明”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熊颖琪 责任编辑:王玮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