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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升小、小升初家长注意沪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意见1月6日公布
http://edu.online.sh.cn 2017-01-09 10:26 [来源]:东方网

  上海市教委1月6日公布沪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各校入学登记前举行“校园开放日”(公办学校3月18日-4月7日,民办学校3月25日-4月7日);4月8日-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登记孩子入学信息,5月27日-28日公办小学报名验证;4月1日-4月10日,新增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核对关键信息的环节;幼升小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小升初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相关问答等见下文:

  【实施意见公布】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家门口的好学校”建设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更加凸显优化服务、严格规范、促进公平的特点。

  持续优化入学报名信息服务

  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全面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shrxbm.cn),新增公办初中入学结果查询等功能。为方便查阅相关信息,今年市教委还在政务微信公众号上海教育(SHMEC-xwb)中新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政策菜单,点击菜单可进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一键查看义务教育招生信息。

  201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将于今年3月18日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便利服务。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政策问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划片招生方案等,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录取通知,获知公办中小学入学通知信息,实名举报招生违规现象等。

  全面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为宣传和展示本市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成效,让市民更加贴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今年市教委强调各学校入学登记前举行“校园开放日”。3月18日~4月7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重点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以及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共享共建资源。3月25日~4月7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一般会安排在双休日进行。

  市教委强调:“校园开放日”以学生和家长自愿为原则,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各学校“校园开放日”安排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

  健全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和验证机制

  2017年,本市继续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办法。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先进行入学信息登记。2月24日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在读幼儿园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还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区县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5月27日~5月28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各区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增加小升初信息核对环节

  今年4月1日~4月10日,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需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并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在4月10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0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规范初中艺体特长生录取管理

  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今年4月15日~16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2日完成。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被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生,不再安排民办初中或其他公办初中就读。未被录取的,可报名民办初中或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布的招生方案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严格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

  今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依然坚持“三统一、两限定、两公开、三承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按志愿分批次录取时间;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无住宿条件的民办中小学限定在本区县内招生,每个适龄儿童限报民办小学2个志愿、民办初中3个志愿;公开招生简章、公开面谈过程;在招生简章中明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4月24日~26日,接受民办小学网上报名;4月27日~29日,接受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初中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家长在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不能参加面谈)。全市民办中小学统一的面谈时间为5月6日~7日。5月8日起实施民办学校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回复短信或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及时完成确认工作。

  落实严禁招生与竞赛挂钩要求

  严格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2016学年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证书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6〕70号),明确:严禁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将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并落实相关的问责制度。

  2017年6月30日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受理本市户籍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今年本市还将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3月15日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2017年4月10日。

  今年,上海市教委加大了违规举报和查处力度。除了加强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监控、明确举报监督电话、落实民办学校违规“双减”措施外,还在入学报名系统开辟实名“举报投诉”栏目。

  【2017沪小学、初中怎么报名入学?】

  问答1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家门口的好学校”建设为目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切实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问答2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方案。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范围可能会有适当调整。

  公办小学:根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划片方案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

  公办初中: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划片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县范围内招生。

  问答3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有哪些功能,家长在“入学报名系统”中得到哪些服务?

  为准确掌握本市适龄儿童的人口信息,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完善民办中小学校网上报名和录取办法,2017年本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www.shrxbm.cn)。“入学报名系统”于2017年3月18日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区县招生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

  通过“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政策问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划片招生方案等;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录取通知;获取公办中小学入学通知信息;实名举报招生违纪违规现象等。

  为方便家长查阅相关信息,市教委今年在政务微信公众号“上海教育”(SHMEC-xwb)中新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政策”菜单,点击菜单可一键进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查看义务教育招生信息。

  201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还和“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www.shanghai.gov.cn)实现信息联动。家长完成孩子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和升入初中关键信息核对后,可以凭“孩子证件号码”、“孩子姓名”以及“统一审批编码”(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报名信息查询”栏目查询获取,例如:001045513000000)登录“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查看孩子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

  问答4

  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17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月24日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人口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监护人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信息、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或人保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

  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事先请关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XXX家长:您好!您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已经完成,您可以登录www.shrxbm.cn查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及您孩子的相关入学通知。登录账号为您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初始密码:XXXXXX。《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您孩子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础教育】”

  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统计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问答5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的规定,2017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3月15日前,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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