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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托班是要回来了吗?家庭对托育服务的需求有多大

  随着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放开,婴幼儿的照料看护成为很多家庭的一大难题。前不久,北京市卫健委、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共同起草了《关于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普惠托育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幼儿园针对2至3岁孩子开设的托班是不是能够恢复?家庭对托育服务的需求有多大?幼儿园怎样才能办好托班呢?

  问题 一

  幼儿园托班是怎么回事?

  幼儿园托班专收2至3岁幼儿

  东城区春江幼儿园园长 倪彦鹏

  最近一段时间,有关部门就托育服务试点工作向社会征求意见,久违了的托班又重回人们视野。近15年来,由于适龄入园人数猛增,幼儿园托班已非常少见,很多年轻的父母都不清楚托班是怎么回事。

  幼儿园托班也叫小小班,通常招收2至3岁的幼儿,是国家提供的一种托育服务,早年开办的托儿所就是这样的机构。其区别在于,幼儿园是招收3至6岁的儿童,托儿所是招收3岁以下的幼儿。

  设立托儿所,旨在为家长解除托育的后顾之忧,尤其是帮助需要上班的母亲解决看护孩子的问题。陶行知曾经说过:“女工、农妇及职业妇女要顾到工作便顾不得小孩,顾到小孩便顾不到工作!……唯一的办法是多设工厂托儿所、农村托儿所和一般的托儿所。”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国家非常重视托育工作,借鉴苏联经验,大规模配置了托儿所,很多企业、医院、学校都有托儿所。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国企改制等政策的推行,企业附属托儿所纷纷撤销,一些农村、街道托儿所也逐渐从人们的视野消失。

  随着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放开,人们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呼声越来越高,对实施托育的人员标准也提高了。近年来,3至6岁孩子入园难问题逐步得到改善,家长们更希望专业的幼儿园能够承担起3岁以下孩子的托育服务。

  根据今年发布的《北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到2025年,本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将达到4.5个,其中普惠托位占比不少于60%。届时,普惠托育服务将实现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和平原新城街道(乡镇)全覆盖,生态涵养区街道(乡镇)覆盖率不低于85%。近期相关部门就托育工作向社会征求意见,就是从家长需求出发,希望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提供必要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从而降低生育养育教育的成本。

  根据市卫健委、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托育服务由公办幼儿园、民办普惠幼儿园、普惠社区办园点和托育机构来承担,明确提出公办幼儿园、民办普惠幼儿园、普惠社区办园点的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托育机构招收的是0至3岁的婴幼儿。将来,家长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不同类型的托育服务。

  从早先的办园经验来看,托班对于幼儿习惯园所生活是有一定帮助的。家长们应该明白,孩子上托班的目的不是要让孩子学会多少知识或技能,而是这一阶段的孩子有可能还没有形成好的就餐习惯、排便习惯、睡眠习惯等,而2岁后是各种行为习惯、生活习惯逐渐形成的关键时期,所以这个时期上托班,可以帮助孩子早日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让孩子提前体验集体生活,从而为日后上小班、更快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打下基础。

  当然,并非所有的孩子都需要上托班来适应幼儿园生活,每个孩子脾气秉性不同,家庭实际需求也各异。如果将来托班能够恢复,孩子也确实需要上托班,建议家长可以从开始的半日逐渐过渡到整日。毕竟,孩子年龄小,离开家庭前往陌生的环境、接触陌生的老师,还需要一定的适应时间。此外,家长也要积极配合老师,一起努力进行多方面的行为强化,帮助孩子更好地适应。

  问题 二

  幼儿园有能力提供托位吗?

  适龄入园幼儿减少为开托班提供空间

  北京市求实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 宋杨

  在全面实施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后,幼儿托育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由于受到看护照料、养育成本、女性职业发展以及追求生活质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家庭感觉生育压力较大,“工作太忙没人看孩子”就是一大顾虑。

  目前我国婴幼儿数量在4000万左右,超过三成婴幼儿家庭表示存在托育需求。国家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明确提出要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将其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

  调查显示,婴幼儿父母希望把孩子送到托育机构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单纯的养育,如与祖辈育儿观念冲突、祖辈身体不好或在外地无法帮忙带孩子、自己工作忙没有时间带孩子等;二是希望孩子的能力有所提升,比如接受更为专业的早期教育、在托育机构培育社交能力、与小伙伴嬉戏玩耍等。0至3岁是儿童发展的启蒙和奠基阶段,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不仅与家庭息息相关,更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国家未来关系密切。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给出了国家层面托育服务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发展路径。《意见》出台后,幼儿园参与托育服务供给的积极性较高,民办园尤其如此。近年来,随着适龄幼儿的波动下降,当前一些幼儿园已经开始出现生源危机,这种趋势为幼儿园参与托育服务供给提供了可能空间。

  不能否认,目前幼儿园开设托班也确实面临一些现实问题。比如,托育从业人员数量短缺,流动性大,专业性有待提高,急需加强托育师资队伍建设。在托育服务实施的过程中,相关幼儿园应探索建立托育服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培训体系,加快建设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人员队伍。

  总之,为了让幼儿园能够提供托育良好的服务,一是要有清晰的支持政策框架体系;二是要实现监管职责配置合理,制度设计衔接紧密;三是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立幼儿保育相关专业,制定专业培养方案,锻造一支高素质保教的托育人才队伍;四是需要推动托育和保育立法,为幼儿园托育服务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推动出台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政策措施,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能力。通过妥善解决婴幼儿托育问题,满足家庭对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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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 责任编辑: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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