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情报

国家卫健委: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

  9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自今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种人兽共患病,其既往主要发生在中非和西非。2022年5月以来,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猴痘疫情。多国疫情显示,猴痘已发生人际传播,并广泛传播到非洲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病死率约为0.1%。2022年9月我国报告首例猴痘输入病例,2023年6月开始出现本土猴痘疫情,目前我国20多个省份先后报告猴痘病例,引发新增本土续发疫情和隐匿传播。

  国家卫健委、国家疾控局将猴痘作为新发突发传染病进行应对处置,充分发挥多部门协同防控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防控政策措施,加强信息发布、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干预和规范治疗,猴痘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国家卫健委表示,考虑到猴痘疫情将在我国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开展猴痘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该委决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王瑶琦 柴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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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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