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培训、数字教材、食药安全……这些新规今起施行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施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修订后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自1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8月9日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同时废止。《通则(2022版)》共5章39条,包含5个附件,全面总结了食品生产许可工作,针对各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新要求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简化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程序,严格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要求,夯实了生产者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施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等5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具备“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本文来源:上海发布 作者: 责任编辑: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