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坐火车可携带物品有新变化!
注意啦!
7月1日起
铁路旅客可携带品有变化!
近日,国家铁路局、公安部公布最新《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该公告将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铁路旅客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目录》,从枪支子弹、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感染性物质和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等类别做了部分调整,新增公务用枪、军用或警用匕首、弩箭等禁止携带物品,对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来看看有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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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携带和托运的物品
枪支、子弹类:
军用枪、公务用枪、民用枪、道具枪等;
易燃易爆类:
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等;(注:酒类首次明确规定)
有毒有害或放射性、腐蚀性类:
剧毒农药、杀虫剂、有液蓄电池等;
管制器具类:
管制刀具(含特殊厨用刀具、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等);警棍、军用或者警用匕首、催泪器等;
二、禁止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
锐器:
包括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雕刻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注:刀具也明确规定了长度,普通的日用刀具刀刃长度小于60毫米可携带)
钝器:
棍棒、球棒、桌球杆、曲棍球杆等。
工具农具:
包括钻机、锥、锯、焊枪、镰刀、铡刀等;
其他:
飞镖、弹弓,不超过50毫升的防身喷剂等;
小型活动物:
持有检疫证明、装于专门容器内的小型活动物。
小提示:持工作证明的导盲犬和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鱼、虾、蟹、贝、软体类水产动物可以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