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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女生飞来峰遇害 景区存在过错被判赔17万

    2021年1月5日,备受关注的“浙大女生景区被害案”有了新进展。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被害人父母起诉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一案,西湖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景区管理者未能正确应对游客的突发情况,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存在瑕疵和过错,在避免被害人死亡的损害后果的发生上存在一定缺失,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确定景区管理者在原告损失的10%范围内承担责任,判决景区管理者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73940.15元。

    被害人家属谭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认可法院认定景区有责任,但是只承担10%的责任太少了,他准备和律师商量,看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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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北晚新视觉网 作者: 责任编辑: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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