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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杀死母亲外婆被判死刑 河南9岁孤女成老赖 法院:我们错了

    6再进“黑名单”,法院过于机械?

    二审判决“落槌”后,金水区法院向陈蔓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但陈蔓并未还钱,2020年11月25日,法院向其发出了限制消费令,一旦进入“黑名单”,她将不能乘坐G字头高铁出行,也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消费。

    这是陈蔓第二次被限制消费,上一次发生在3年前,与外婆秦宝莲的“遗产官司”有关。

    因母亲死于外婆之前,陈蔓有了继承外婆遗产的权力,有继承权的还有秦宝莲年过九旬的母亲。王维治担心日后出现遗产纠纷,住在秦宝莲房子里的陈蔓无处落脚,便在2017年提出了析产之诉。

    房子评估价是65万,秦宝莲留下的存款、股票等动产有三十多万。判决结果是陈蔓和曾外祖母各继承一半。

    当时,三十多万动产已经被曾外祖母家拿走,占着房子的陈蔓要补给他们近20万。

    “东拼西凑也拿不出那么多钱。”王维治说,2017年12月9日,金水区法院向陈蔓发出了限制消费令,2018年下半年,双方达成和解,王维治后来还了一部分钱。

    不知何故,法院没有及时解除消费限制。2019年暑假,陈若兰打算带陈蔓去上海玩,订机票时才发现她被列入“黑名单”。王维治赶紧去法院沟通,解除了消费限制。

    第一次见到未成年人被列入限制高消费执行人名单,王雷觉得,虽然法律没规定不得将未成年人列入“黑名单”,但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这么做并不合适。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看来,发布限制消费令的初衷是为了促进行为人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但陈蔓才9岁,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执行判决不是她能单独决定的,所以对孩子采取这样的措施,“是违背制度初衷的,过于机械”。

    私下里,也有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赵波“判决没法执行”,民事部分都没说清楚,怎么让继承人还债?

    官司又陷入了“死结”:被王某占着的房屋没要回来,陈蔓也没退还那55万。

    深处旋涡之中的陈蔓,自从1岁离开后,再也没回过自己的“家”,不知道它的存在。

    陈蔓也不知道自己还有爷爷、奶奶。案发后8年内,熊亮一只见过孙女3次。

    前两次孩子年纪尚小,熊亮一清楚地记得孙女当时的样子:较同龄人更矮,脸色也不好,爱哭。她想怪罪王维治,但又说不出口,觉得王维治“六十多岁了,辛苦度日,也不容易”。

    2019年4月,在郑州签署放弃遗产协议那一天,熊亮一提出想见孙女一面,王维治再三叮嘱,千万别暴露身份,她同意了。

    见面时,熊亮一都快认不出自己的孙女,孩子个头已长高,乳牙掉了两颗,梳着齐耳的短发,活泼不怯生。

    不到2分钟,陈蔓就被老师叫走了。“连多说两句话的机会都没有”,熊亮一这才想起没有拍照,赶紧小跑过去,摸出手机,和孩子贴着脸,让人拍下了合照。

    好几次,她都已张开了嘴,想说“爷爷奶奶想你”,但还是忍住了。

    又看了孙女几眼,熊亮一狠心转身,偷偷抹泪,“我既懂她外公的担心,也怕失了信,以后不让我见孩子”。

    (为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及受访者要求,文中陈蔓、陈若兰、王维治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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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浙江融媒体 作者: 责任编辑: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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