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情报

校园要最安全 最阳光!沪出台新规强化学校安全

  加强食品安全,校车管理更严监管

  《实施意见》指出,要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每千名师生或每校区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安全干部;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形成校长每周自查、责任督学每月检查、家委会不定期查看的检查机制,通过公示栏、校园网或APP等方式,向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公开食品原材料来源、承包经营企业、加工制作过程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同时, 要强化教育教学、社会实践和研学旅行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实施意见》强调,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对于学校出现的疫情或者学生群体性健康问题,要及时指导教育部门和学校采取措施。 学校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分类制定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和预案,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控工作职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要求;要巩固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联处联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突发(疑似)公共卫生事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文件指出,要将校车管理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探索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开展校车许可审批和实时监管。学校集体活动临时用车(含春秋游等)要租赁具有客运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提供的车辆。公安部门要加强监督抽查,定期向教育部门提供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多发的校车经营企业和客运企业清单。对于列入清单的企业,学校不得选用,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实施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保障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所有学生办理实习责任保险。同时,要持续推进市、区、校三级视频安防监控平台建设,建设“雪亮校园”。整合各方资源,依托信息化平台开展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管理、校车安全管理、风险清单管理等业务工作。

  合力加强防控,对校园欺凌说不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控工作。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和处置的指导手册;要进一步完善“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加强网络欺凌的预防和处置。学校要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有效制止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探索建立由担任法治副校长、校外治安辅导员的检察官、民警实施训诫的制度。

  同时,要加强对涉校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惩治。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未成年学生及幼儿权利保护机制,对虐待、体罚、性骚扰等侵害未成年学生及幼儿人身健康的不法行为,建立零容忍制度,及早发现、及时处理、从严问责,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公安、司法机关应依法从严惩处。

  提高保障水平,购买校方责任综合保险

  学生如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如何妥善处理,是一道难题。

  对此,《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多元化事故风险分担机制,市、区教育部门统一为全市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幼儿园在园幼儿购买校方责任综合保险,所需资金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市、区财政和民办学校举办者保障落实。引导家长根据自愿原则参加保险,分担学生在学校期间因意外而发生的风险。鼓励各种社会组织设立学校安全风险基金或学生救助基金,健全学生意外伤害救助机制。文件同时明确,要通过法治途径和方式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涉校纠纷中的作用,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实施意见》还指出,要强化督导评估,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作为教育督导以及学校依法办学和学校领导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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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发布 作者: 责任编辑: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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